大概十年前,那時候我還沒有信主,有一位姊妹向我傳福音,當時的我,是個憂鬱成疾的失意青年,我不認為世上有什麼「道理」可以幫助我,人生是個無可避免的悲劇。
印象很深刻,這個姊妹用耶穌的比喻來感化我這個黑暗之子,首先她給我「浪子回家」的故事(路加福音15:11-32),這個故事裡說到一個離家的不肖子,最終窮途末路,無法謀生,回了家後卻被寬大的父親接納,不但接納,這父親表明失而復得的歡喜,真正的父親永遠不會拒絕自己的孩子的;這故事比喻天父上帝的慈愛,就像父親一般,永遠接納投靠祂的人,畢竟世人都是祂所造所養,是祂所愛的孩子。可是當時聽這故事時,我並不認為有神的存在,雖然嚮往這等美事,卻不能相信這是真理,只當他是宗教上的勵志與安慰。
如此美好的故事,竟從一個比我小六歲的研究所女學生聽到,並且她甚至頗能體會我當時的愁苦,當時我內心已經到了潦倒無助的景況,認為自己的存在毫無意義,生命本身就像是個殘酷的玩笑,如果真的有神,那一定是個壞神,可是這個女孩卻相信有一個愛人的神,而且不但相信,她自己也愛人,她用自己打工的收入認養了三個非洲小孩。以當時我的觀念看來,這是多麼奇妙的事,我看到非洲大饑荒只感到世界的可憎,而這女孩卻實際上盡力做了些什麼,我的周遭不曾見過這樣的人,我感到有點羞恥。
這姊妹不但鼓勵我,還願意陪伴我,因為我以前學過電影,很愛看電影,於是我們相約一起去看一部老電影(Jules et Jim),她看不到一半就睡著了,但可見他對我很用心。後來,她要我看聖經,認為聖經能幫助我,我就看,把它當小說從頭來讀,我以為我可以看得很快,但實際上看得很慢很慢,讀起來一點也不輕鬆、愉快,我本來以為它會是一本講道理的書,但實際上它記述從神開天闢地以來發生的許多的故事,所有的內容都和我的思想衝突,閱讀的過程中我感到聖經的內容充滿了刺,證明了神的話「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」(希伯來書4:12),受到人道主義深深影響的現代人,應該都會難以接受,會用批判的眼光來看聖經,或是根本不屑一顧。
後來,這個姊妹用另一個聖經的故事來啟發我,她用「撒種的比喻」(馬太福音13:1-9)來說明福音,她認為我是比喻裡的「好土」,也就是耶穌說那可以結實百倍的,這句話非常震撼我的心,以當時我的狀況,我根本連土都稱不上,大概是「路旁」的等級,因為我壓根兒無法相信有神的存在,更不用說耶穌是救世主。但是她何以認定我是「好土」,到如今我雖然已經信了主,但仍然覺得自己稱不上好的土,頂多是荊棘裡的土。但是這樣的話,聽在一個已經自我放棄、毫無盼望的青年來說,卻深深地安慰了我當時幽暗的心,這位基督徒姊妹真的有不同的眼光,難以言喻的力量隱藏在她裡面,這秘密是什麼?雖然她曾邀請我去教會,但我毫不留情面地拒絕,不過我內心卻對她的神,有了更多的興趣,以我內向和臉皮薄的個性,我寧願從其他管道去了解。
話說受了這姊妹愛的鼓勵,我決定從頭好好地讀聖經,當然還是讀得很慢,很吃力,但是因為「愛」的力量,我還是盡可能去讀,想了解這「愛」的祕密,這期間我也看了一些基督徒的文章、書籍,另外一位基督徒同事成為我當時最好的朋友,我們常常混在一起天南地北地聊天,因此,對基督信仰有了基本的認識,明白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是信仰的核心,但是我還是無法接受,只因為,我心裡有一個「壞神」存在,我不能接受「壞神」的獨生子成為我的救主,但是我的心已經不同了,我願意讓聖經來說服我,你看看,這人多麼驕傲,姿態多麼高,竟然要神來拜託我信。神,當然不會來拜託我信,祂以另一種姿態出現。
我很用心地慢慢讀從創世紀開始讀,記得,那是一個深夜,讀到亞伯拉罕被要求把兒子殺了獻給「壞神」,我心裡的「壞神」始終讓我痛苦不堪,我當時可能因為作息不正常,到了半夜精神還很好,但讀到這段故事,我實在受到太大的刺激,從我了解的事實,我認識的基督徒都很善良、有愛心,可是他們為什麼相信這個野蠻的神,神為什麼這麼殘忍,竟然要人把自己的小孩獻為祭物,頭好痛,然後我接著想,這世上許多困苦無依的人,還有很多戰亂與不幸,這個虐待狂的神到到底為什麼?我如何相信「神愛世人」?愛,是出自於神嗎?從創世紀裡我只看到高高在上,嚴厲無情的神。姑且不論全世界不幸的人,我想到我自己過去所受的傷害、痛苦,神不是同樣允許嗎?但是,他們說,信了耶穌就會得救,我只知道我很不快樂,我心裡想,難道不能讓我快樂嗎?
我抬起頭,對著天花板說:「如果你在那裡,請你把我的腦袋裡不快樂的記憶抹去,變成白痴也無所謂…」
這是我生平第一個「禱告」,在剛做了這個禱告以後,我的頭更痛,我的心更亂了,我覺得我好像快要瘋掉了,對著「壞神」講話。當時有種強烈的懼怕在心頭上,我從來不相信有靈異事件,但是那種懼怕就是怕這樣的東西,我感到當時有個看不見的黑影要傷害我,我養的米格魯小獵犬對著我警戒,她同樣不安,無助和恐懼的氣氛圍繞著我,我看到書桌上的角落有一本宣傳小冊子,上面印刷著呼求耶穌的禱告文,我就誠心誠意地照著唸,唸完後還是很害怕,我認為我是瘋了。
不知道什麼時候昏睡著了,次日不到六點我就清醒了,我的狗還在打鼾,我感到精神很舒暢,就像我之後的每一天,我聽到院子外面麻雀的叫聲,感到很好聽,我梳洗一番,想要出去走走,後來就到附近的小學和一些老人家一同繞著操場走,看看天空上的浮雲還有操場周圍的木麻黃,他們被風吹動好像在和我打招呼,我感到很開心,內心充滿平安和寧靜,我走了很久,回想前晚所經歷的事,就打了一通電話給那位姊妹,我跟她說:「我相信神了。」後來我拜託她陪我去教會做禮拜。生平第一次進教堂,很難為情,好在有她陪我,當會中唱詩歌「奇異恩典」,不知多少年沒有流淚的雙眼,就湧出了淚水,就像那迷途的浪子,我心裡說了類似的話:「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」。
信主之後,透過聖經和聖靈的教導,慢慢了解了,這世上許許多多的不幸、痛苦,乃是因為「罪」的緣故,人的良心是神所造、所設計,若是不按著神的心意去行,內心不會得到真正的快樂,也無法對抗罪的權勢,頂多能夠掩面不去面對,不去想、不去聽、不去明白聖經上啟示的真理。
後來,這位姊妹願意繼續陪我去教會,中間分開一段時間,我又把她追回來,好繼續陪我去教會,直到如今。過兩天就是我們結婚七週年紀念日,我希望她可以繼續陪我去教會到人生的最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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